3月3日,開學報名當天,37歲的貴州興義農民王光榮割腕自殺,原因是交不起22500元的“超生罰款”。近年來,將計劃生育政策與其他政策“捆綁執法”的現象並不罕見,知情人士稱,“通俗地說,就是如果你不交‘超生罰款’,別的事也辦不了”。
  王光榮的以死抗爭,最終換得了孩子的入學,代價何其慘烈。
  將計劃生育政策與義務教育捆綁,既不人道,也涉嫌違法——義務教育法明確規定,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、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,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。當地計生單位憑什麼要求教育部門拒絕接收適齡兒童?
  在王光榮死後第二天,貴州黔西南州明確表態取締將義務教育與計生政策捆綁執行。這種糾錯儘管姍姍來遲,但勝過一錯到底。實行類似捆綁政策並不局限於貴州黔西南州一地,其他地方也該自覺鬆綁了,否則,可能製造更多悲劇。  (原標題:超生者自殺計生別再捆綁執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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